为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站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根据自治区 ‘十三五’时期教育脱贫总体部署,实施好教育脱贫“321”工程、扎实推进职业教育富民行动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全覆盖,2017年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及“两后生”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专项招生200名(详见附件)。
2017年国家、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实施免费教育补助政策:
1.享受性质:建档立卡大学生按国家、自治区规定,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2.资助标准: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补助生活费。
3.资助对象:西藏户籍计划内录取的、在西藏自治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高等学校(含民办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4.政策来源:
西藏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民政厅联合发文藏教财[2017]4号文件。建档立卡在校贫困大学生由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认定。
附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招生条件 |
昌都职校 | 建筑工程施工 | 40 | 3+2 | 限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全区统招,参加自治区中考,由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录取资格,需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3年中职毕业后,参加对口高职考试成绩合格者连续2年大专 |
2.“两后生”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招生条件 |
昌都职校 | 学前教育 | 40 | 1+2 | 限招2014年以后毕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全区统招,注册入学,由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录取格,(报名时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1年中职毕后,参加对口高职考试成绩合格者连续2年大专 |
昌都职校 | 护理 | 40 | 1+2 | |
昌都职校 | 供用电技术 | 40 | 2 | 限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全区统招,注册入学,由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录取资格。 |
昌都职校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40 | 2 |